09年央视大楼失火事件,众人拾柴下的央视大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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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teng66585

位于北京朝阳东三环国贸桥北的中央电视台(以下简称:央视)新址,焦黑的北配楼如同一个报废的火箭发射塔,在2009年元宵节那场举世震惊的大火灾之后,体无完肤地矗立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大火止息、残楼仍在,这场大火残留下来的北配楼,犹如一把被淬火之后乌黑的剑柄,剑锋深深***入地下。

剑锋所指,暗流涌动,最终受伤的人到底是谁?面对这场大火,法院的判决当然是最后的釜底抽薪之举。而在火灾之后,我们看到更多的却是众人拾柴,纷纷投入这场冲天大火之中,你投一根“腐败”,他投一根“渎职”,使得这场本来简单的责任事故越发显得扑朔迷离甚至充满诡异,央视大火事件一年多来硝烟不散,众人脸上或者心里却充满幸灾乐祸。

没有哪一场火能得到如此广泛的关注和叹息,甚至是群情激奋下的冷眼观瞧。尽管失火的大楼将何去何从还无人知晓,但必须有人为这场冲天大火负责,必须有相关责任人以牢狱之灾来平息普通民众心中的怒火,必须用令人接受的方式让众多口诛笔伐者闭嘴。

2010年5月10日,21名被告人中有20人分别被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3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判处有期徒刑7年。而徐威在领取判决书之后只是长叹一声,决不上诉。

央视大火,草根媒体率先发声

2007年,《时代》周刊评出十大建筑奇迹,央视新楼和鸟巢一同入选。央视新楼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地处北京东部CBD。工程总造价最初的公开数据约78.9亿元***,最高点234米。央视新楼工程于2005年4月28日开工,整个工程建筑面积达59.95万平方米,由位于园区西南侧的CCTV主楼、西北侧的电视文化中心、东北角的能源服务中心组成。

此前,央视新楼被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原因首先是它那惊人的用钢量。有资料表明,央视新楼总用钢量达到14万吨,相当于3个鸟巢所用的钢材,是目前国内建筑用钢量最多的钢结构工程。

其次,央视新大楼被关注的是其外形,主楼的两个塔楼从一个共同平台升起,在上部汇合,形成门字形的三维体,突破了摩天大楼常规的特征。该楼设计者是来自荷兰的库哈斯。建筑界公认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方面有3个难题:倾斜、悬挑、扭转,而央视新楼就占了两个,这也是它之所以被称为“奇迹”的所在。

因为是央视新楼,这个建筑被受到广泛的关注。官方对央视新大楼的称谓是“智窗”,而民间的说法却是“大裤衩”。

而真正被深切关注并令人震惊的却是2009年元宵节的那场大火。2009年2月9日,正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元宵佳节。在中国有燃放烟花爆竹和元宵节观灯等民间习俗,这是一个火灾集中出现的日子。而在北京,元宵节也是普通民众被允许燃放爆竹的最后一夜。

2009年2月9日晚8时20分左右,元宵之夜、圆月初上,央视新址办未报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雇用烟花公司燃放A类烟花,烟花引发新址北配楼起火并持续近6个小时,于次日凌晨2时左右救熄。北配楼被裹挟在熊熊烈火之中,腾起的黑烟如乌云遮住了天上皎洁的满月。

被称为北配楼的电视文化中心高159米,主楼为30层,裙楼为5层。早在2006年年底,该楼就已经实现结构性封顶。由央视所属的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于2007年4月共同出资组建,是央视新址建设工程以及中央电视台媒体经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至失火时,电视文化中心已完成投资20多亿元。着火的北配楼内设五星级酒店东方文华酒店、央视华汇时代剧院、数字化处理机房。2009年年前,央视资产登记时,核定为30亿元。

火场距离央视主楼约200米。所幸的是,CCTV主楼未受到火情影响。

在烈焰腾空的当晚,众多目击者对这起灾难予以极大关注。数千市民通过手机和网络,与新闻记者们一起,参与报道了火情的整个过程。

火灾发生时,京广桥附近聚集了上千名围观的群众,很多人拿出手机、相机,甚至摄像机对准失火的大楼进行拍摄,不少市民拨通电话对家人和朋友进行“现场直播”,并不停地发送手机短信和彩信,导致火灾现场手机基站的信道拥堵。

据现场多名目击者介绍,20时30分左右,央视新址附近开始燃放礼花弹。在持续半个多小时的礼花弹集中放射后,有些礼花弹射到大楼顶层。众多目击者证实,整个大楼从上往下燃烧,因此很有可能是烟花引燃了大楼的外部装修材料,从而导致这场火灾。

围观的人群聚满了道路两侧。很多围观者感叹说:“这场面,简直就像美国的‘9·11’啊!”

一位现场目击者后来在博客里形容:从大楼的正东面望去,约20层以下的楼层已如一块烧透的蜂窝煤,每一个窗户孔都吐着火舌。20层以上的地方火焰却还在攀升,尽管处于百米开外,时而滚落的带着火光的大块物体依然清晰可见。

网络记录表明,最早反映这场火灾的,是网民“加盐的手磨咖啡”。这位网民在事发现场用手机拍下火场照片。这些照片于21时04分上传到天涯社区博客空间。之后12小时内,这批照片的访问量超过37万次,跟帖1700多个。

接着,另一位网民于当晚22时10分将一段现场视频上传,随即天涯社区有了文字直播。除了新闻记者,普通民众成了火灾的报道主力。不出半个小时,整个事件的各处细节成了网络报道的重点。

甚至著名房地产商潘石屹也出现在报道的第一线,他在自己的博客里描述:吃完晚饭他准备看书,但外面的烟花声、爆竹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他不得不戴上耳机隔开外面的噪音读书。过了一会儿,他弟弟打电话过来说CCTV大楼着火了。他连忙拿着照相机带着全家人开车到了东三环。当晚23点23分,潘石屹在他的博客上以《我在CCTV新址火灾现场》为题发表了大量拍自火灾现场的图片。潘石屹对妻子张欣说:“在这样密集的大城市市中心燃放烟花,迟早要出事的。”

大火之后,与拷问火灾原因、追究事故责任、反思高层建筑防火安全等问题同样引发关注的,正是火灾现场的普通目击者成为重大突发事故的报道者。他们弥补了传统媒体的应急缺陷,让事故真相得以迅速揭示,同时也让人们看到“草根媒体”伴随着网络在中国的成长。

草根媒体的报道为什么被多家媒体屡次提及,并进行大肆渲染呢?这里面的背景正是因为央视是中国传媒界***的老大,很多媒体多少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加上除了当晚新华社通稿之外,传统媒体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报道出去,而网络作为快捷的传媒平台,及时将此事传播开来。

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各家媒体关于火灾的相关报道,大多采用新华社通稿。而如此巨大的火灾,各家媒体都希望进行深度报道,报什么、怎么报,都是讳莫如深而且难以把握的。所以,有些媒体就拿“草根报道”说事儿,并作为火灾的侧面报道重点。

紧急扑救,领导靠前壮士身死

公开报道的内容,让人感到了悲壮的意味。

2月9日20时27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就近调派16个消防中队、54辆消防车赶赴现场,随后又增加到了全北京市27个消防中队85部车595名官兵赶赴现场施救。北京市朝阳区红庙中队距离火灾现场仅几分钟车程,指导员张建勇带队首先赶到。但因消防设备施展不开,只有少量的消防水枪灭火,消防水压不足,消防水枪只能打到三四十米高,一时无法控制近百米的火势。

与此同时,北京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应急预案,现场设置应急指挥中心。消防、武警、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疏散周边群众,扑救大火。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市委书记刘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北京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金龙,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等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扑救。

北配楼起火后,随即有人打电话报警求救,求救者称他们共有两人,均是大楼的工作人员,被困在起火大楼的14层,周围全是烟,他们无法下楼。

现场指挥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安排张建勇带着10个消防员第一批上楼救援,他们每人带着常规配备的4盘水带、两杆水枪、呼吸器和氧气瓶。火场内弥漫着大量的烟气,到处是刺鼻的气味和呼入即造成生命危险的有毒气体,而且浓重的烟雾使官兵根本辨不清方向。

到达14层后,消防员带的水已经用光,按照消防惯例,应寻找楼内水源。消防员当时通过呼叫器与楼下联络,得知25楼有水,消防员跑上去放水,水却放不出来。跑了好几个楼层,都是同样的结果。

此时,消防官兵已经看不到出口,找不到楼梯。张建勇在发现火情已经无法控制时,迅速下令官兵往下撤,同时将官兵集中在一起,确保大家互相照应尽快脱险。当时,被困人员因吸入过量的毒气,生命垂危。张建勇在自己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毅然将自己的空气呼吸器给被困人员戴上,自己则因吸入大量有毒气体于2月10日1时30分抢救无效殉职。随后,中共北京市委决定,追授张建勇同志“北京市***共产党员”称号。

消防队员在现场冲锋陷阵的同时,北京市120急救中心也在接到求助电话后,立即派出5辆救护车先后赶往现场。随后,火势不断蔓延扩散,22时左右,又陆续增派15辆救护车奔赴现场。其间,8名参与救火的武警消防员和工作人员因烟熏等情况导致心肺损伤被送往北京市朝阳医院及其他医院。

为防止大规模的人员受伤和及时进行抢救工作,23时左右,120急救中心的大型医药物资储备车也被紧急调往现场。当晚,999指挥中心先后派出40辆救护车,100余名急救人员奔赴现场,执行抢救及待命任务。

北配楼起火后,大火从楼顶向上下两端蔓延,消防员赶到时,火势已经蔓延到底层。消防员架设起水枪试图压制住火势,防止引燃旁边的居民楼。与此同时,消防员、民警、社区保安等逐户疏散附近几栋居民楼内的居民。距离起火大楼最近的是其北侧的一栋10多层高的板楼。该楼居民发现起火后陆续下楼,向北侧的开阔地带撤离。随即,民警、消防员、保安等进入该楼疏散居民。21时10分许,该楼居民全部疏散完毕。21时20分左右,附近几栋楼大约1000余名居民也全部疏散完毕。

因起火大楼紧邻地铁10号线,为保证安全,21时58分全线停止运营。民警和保安在起火大楼附近的路口拉起警戒线,东三环等周边道路临时管制。

熊熊火势无法完全控制的主要原因是灭火的水上不去,消防车上的水枪喷水高度有限,而打不上去,大楼还在施工中,楼内没有灭火的水源。

在整个救援过程中,除了张建勇牺牲之外,还有6名消防队员和2名工作人员受伤。而火势在没有水的抑制下迅速吞噬整个大楼。有关数据显示: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

紧急问责,燃放烟花只为“热闹”

由围观者拍摄的视频和现场报道,当晚即充斥各类网站论坛和博客。在谈论央视大楼失火的同时,网络对央视失火追责之声不绝于耳。

在消防人员紧急扑救大火的同时,北京市警方迅速介入了调查。当晚10点半,熊熊大火正在燃烧,救援现场人声鼎沸。而技术人员出身的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徐威,被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呼家楼派出所悄悄带走,被带走的还有在现场的3名央视新址办相关工作人员。

在警方的初步询问之下,徐威承认正是他擅自决定在央视新址施工区内燃放烟花。

徐威称,早在2008年12月份的一次总经理例会上,他就提出在元宵节组织本部门同事聚餐并燃放烟花。大家辛苦一年了,一块儿吃顿饭,饭后燃放烟花热闹一下,来年努力工作。对此决定,徐威说:“我认为就是部门的一个聚会,就没有向上级报告。”

从2007年开始,央视连续3年在新址园区燃放烟花,其中2007年放了价值约30万元的烟花,2008年放了价值约50万元的烟花。

随着徐威的供述和其他涉案人员的交代,整个燃放烟花引发火灾的脉络很快清晰起来。

2009年1月初,徐威给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沙鹏打电话,让他联系烟花公司,元宵节的时候要在新台址放烟花,要燃放一些比较漂亮的烟花,要大型的,不要自己家放的那种,并要求燃放时间在20分钟到25分钟左右,保证安全。身为朋友和业务合作者的沙鹏爽快答应。他随后通过一同与央视有业务往来的朋友李小华联系了北京市烟花经销者宋哲元,宋哲元又联系了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公司业务经理刘发国。

沙鹏、李小华联系上刘发国后,2009年1月5日,刘发国邀请其前往廊坊国际酒店看了一场30万元的焰火表演。当时李小华提出,燃放过程要有几个高潮,结尾再加强些,同时要求减少6寸礼花弹数量。他知道礼花弹威力,担心吓着三环辅路上的行人。

据刘发国事后供述,这批烟花从厂里提货的价格不足5万元。他准备自己挣差价10万元,剩下的用于运费、路费、吃住费用、工人工资和设计方案等费用,还准备出10万元的好处费。由于***往来并未实际发生,因此后来检察机关起诉时,并未涉及此部分内容。

根据购买方提出的要“大型烟花”这一要求,三湘烟花公司为央视设计了A类烟花的燃放方案,礼花弹可以打到160米高空再绽放,爆炸范围直径约40米到50米,能在空中持续燃烧两秒钟左右,燃放由电脑控制。

按照规定,A类烟花属于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燃放必须经过北京市政府批准,且2009年1月19日,中央电视台办公室保卫处下发了《关于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据北京市政府规定,我台属八种禁放烟花爆竹场所之一,春节期间,台院内、台后宿舍区及台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徐威向办案人员表示,新台址办也许收到过该通知,但他没有看到过,不清楚新台址不能放烟花,也不知道燃放的烟花规格。对于燃放烟花的具体规定,徐威说,他只清楚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可以燃放,但什么地点可以放,什么地点不可以,他不太清楚,“以为没有明确规定禁放的地点,就是可以燃放的”,因此也没有向辖区派出所报批。

有媒体的报道称,这次烟花价值高达百万元。但警方随后的调查,当事人沙鹏和刘发国两人供述称,本来是按照30万元左右做方案。后来因改动了方案里结尾的部分,让烟花变得更好看,又加了5万元,总价定为35万元。

据沙鹏供述,他曾向徐威汇报了烟花价格情况,徐威说费用可以。但徐威在向公安机关供述时否认自己知道烟花价格,称他一直和沙鹏说事后结账,称费用不是大问题。至火灾事故发生时,35万元尚未结账。

除了没有关心烟花的价格,徐威承认他对烟花公司的相关资质也未关心过。徐威对办案人员说,烟花公司都是沙鹏联系的,他没有接触过。沙鹏向他讲过,烟花公司是专业的,他出于对沙鹏的信任就没有想去确认烟花公司的资质和燃放人员的证件。沙鹏也承认,他不知道燃放的烟花是否为***审定的合格产品,也不知道烟花公司的人从外地往北京运烟花有无许可证。对于是否知道燃放大型烟花需要有关部门审批,沙鹏说,刘发国没有和他说过,他不知道要去报批。

同样,央视新址办、施工单位以及中间人宋哲元,都没人质疑过三湘烟花公司及其人员的资质。而经调查,三湘烟花公司没有合法的烟花运输证,只有一份过期的从湖南省到内蒙古自治区的烟花运输证。浏阳烟花管理局对三湘烟花公司工人燃放资格审查发现,3个人有烟花燃放资格证,3个人无证,刘发国的资格证过期失效。而为了赚钱的刘发国,更没有质疑央视新址办是否办有A类烟花燃放许可手续。

2009年2月3日,刘发国租用厢式货车运送烟花,在河北省永清县鞭炮公司仓库短暂停留。因为没有进京许可证,刘发国找来两张运往内蒙古的烟花证,途经城市正好包括北京,以此蒙混过关。刘发国找到常在河北搞运输的薛继伟。随后,薛继伟联系了大兴的运输司机张炳建,以2200元的价格让张炳建出车拉烟花。刘发国特意嘱咐,打开汽车收音机,可干扰检查站的搜爆器。

2月6日晚,烟花从河北省永清供销社起程。进京路上两个检查站,分别位于永定河大桥南北,一个是出河北界的固安检查站,一个是进北京界的大兴榆垡检查站。

当晚,这两个检查站均无值守人员,烟花车顺利进京。随后,他们走辅路绕过收费站,将车直接开到央视新址大楼下。整车烟花916枚礼花弹、80个组合礼花、516个单发花束及19组架子,进入场地时未被任何人阻拦。而根据《北京城建中央电视台新台址B标段消防保卫管理方案》规定: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报总包安全部消防保卫负责人同意并登记备案后,按照总包物资部的要求放在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此外,动用明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和消防工作人员审批,办理用火证。

刘发国带着燃放师曾旭进入工地,曾旭意识到场地狭窄不适合燃放礼花弹。他当时担心礼花弹会震坏央视主楼的玻璃。但刘发国坚持用礼花弹方案,他说:“央视人说不打礼花弹没效果,必须要打,没事。”

2009年2月9日,刘发国带领工人搭起了燃放烟花的架子,徐威安排了施工单位提供搭台子的钢管,并亲自来现场察看。他要求把警戒线的范围拉宽一些,还给了烟花公司的20个工人每人200元红包。

2月9日当天,中建新台址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副经理田可耕等人通知中建项目部安全部副经理李俊义及城建承包部安保部干部陈子俊安排当晚燃放活动的消防、保卫工作,陈子俊向央视新址承包部安保部负责人刘军汇报此事后,刘军未对燃放一事予以阻拦。央视国金副总经理高宏作为央视新址办下设安全生产监督组组长,在得知要在央视新址工地内燃放烟花后也没有加以阻止。

2009年2月9日晚8点,央视新址聚餐结束后,接到通知的新址办员工和家属200多人赶到央视新址的广场看烟花。绚丽夺目的烟花吸引众多市民驻足观看,导致交通堵塞。两名交警跑到现场要求停止燃放,但是徐威回复说:“马上就结束了。”

徐威说,他没有停止燃放烟花,原因有四:一是对方是交警,提出许多人因观看我们燃放的烟花,引起交通堵塞,但这并不是我们的原因,群众要看烟花;二是我当时对交警说了并不是我们在放,是烟花公司工人放的;三是烟花由联动控制连续燃放,我主观上认为不能停;四是我认为马上就要放完了。

但令人遗憾的是,仅仅在四五分钟后,北配楼开始冒烟,很快蹿起火苗。沙鹏见状,快步跑到燃放区,让刘发国赶紧把礼花弹炮筒拉走,赶紧灭火,但一切都为时已晚。

6寸礼花弹在160米高空绽放,而央视配楼高度是159米。爆炸后的高温星体落入配楼主体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最终引发火灾。

此时火势已经蔓延得不可收拾,整个大楼迅速燃成巨大火柱。当晚烟花燃放时,央视安排了四台专业摄像机,“现场录制焰火中的央视新址,以备存档今后用于电视节目中”。摄像机完整地记录了烟花燃放和大楼失火的全过程。

负责现场燃放礼花的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公司的8名现场人员,遗弃了燃放礼花弹的玻璃钢筒和21发尚未燃放的礼花弹后逃离现场。警方根据线索,追赶至河北省廊坊市,将8名燃放人员拦截后带回北京。

经初步调查,负责现场燃放烟花的三湘烟花制造公司具备燃放A级礼花的资质,但燃放活动并未得到北京市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属于违法燃放行为。据悉,现场准备燃放的礼花弹达700余发,总价值达百万元,事发时大部分礼花弹已经燃放,仅剩下21发。

2009年2月12日,徐威等12人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北京市警方刑事拘留。此后被抓人数陆续增加,共24人卷入。北京市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

触目惊心,冲天大火中国首例

引发大火的,是礼花弹爆炸后的高温星体落入北配楼主体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裸露的易燃材料从而引发火灾。

那么,央视大火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宣传处一位负责人对媒体称:“当时温度肯定超过了1000度。而浓烟的程度,可以说浓到吸进一口人就会昏迷。”

这次火灾被有关专家称之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建筑物燃烧最快的一例。大楼失火后,专家分析认为,阻火材料不达标,是导致大楼容易失火和自上而下迅速蔓延的重要原因。

高层建筑的消防是世界性难题。一般高层建筑的消防主要靠自身的消防系统来解决,这包括三个系统:遇到火情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系统以及消火栓。但很显然,央视的这座大楼尚在施工过程中,内部的灭火体系未能投入使用。

内外夹攻是摩天大楼灭火的主要方法。在云梯车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从户外射水救人;同时消防员进入高楼火灾现场,用水枪接通室内消火栓出水灭火,疏散解救被困人员。如果着火的大楼超过云梯的高度,则无法从室外扑救,北京市消防系统最高的云梯不超过100米。除非动用直升机,否则只能依靠自救,也就是依靠室内的消防疏散设施。这使得高层建筑火灾救援成为世界性难题。

由于高层建筑内各专业竖井林立,火灾时这些竖井就像高耸的烟囱,构成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一旦着火,火势将比低层建筑猛烈百倍。

摩天大楼的致命弱点是怕火。虽然钢本身并不燃烧,但普通钢材在600摄氏度的环境下,强度就和面条差不多。一旦大火烧过,钢结构往往严重受损。世界上最典型的高楼火灾事故就是美国“9·11”。事实上,世贸大楼不是撞塌的,而是烧塌的,因为高温导致钢结构变软变形,承受不了高楼的重量,随即坍塌。

有关资料显示,北配楼不是纯钢结构,而是型钢混凝土结构,耐热性能比钢结构好。这也是没有被烧塌的原因之一。虽然北配楼没有坍塌,但在大火的作用下,强度会下降,结构强度会受到很大影响。

失火后的第二天,2009年2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骆原在当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由于大楼的装修刚进入尾声,灭火设施不完善,因此施救高度只能达到98米,因而造成当时灭火困难。”

继北京市消防局2009年2月10日通报火灾原因后,中央电视台在其官方网站就火灾发表道歉称:“这次火灾是由于工程项目业主管理单位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雇用人员,违规燃放烟花酿成的。”

2009年2月13日,央视召开高层会议,决定免除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徐威的公职。这次会议的通报称:初步勘察结果显示,央视新址北配楼着火后,燃烧主要集中在钛合金下面的保温层,具有表皮过火的特点。大楼保温层使用的材料是***推荐使用的新型节能保温材料,这种材料燃烧后过火极快,因此瞬间从北配楼顶部蔓延到整个大楼,这次火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筑物过火燃烧最快的一例。目前这种新型材料在北京市很多建筑中都有使用。因主体结构没有受到严重影响,专家建议采取剥除“外衣”局部修复的方式维修该楼,估计年内能修复完成。

根据通报,北京市成立了火灾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并开展对北配楼进行检测、评估等工作。

此后,2009年3月11日,在“两会”期间,“两会”代表追问央视大火事故调查结论再次掀起波澜。全国政协委员文艺界小组讨论时,委员们纷纷要求,央视大楼损失必须做个交代。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歌剧院院长张国勇首先挑起了“央视大火”的话题:“今天是最后一次小组讨论,作为政协委员,我还是忍不住要提一提‘央视大火’!”

因为有关部门对大火造成的损失及调查进展没有确定的说法,张国勇说,“央视大火”后,很多人对央视并不感到同情,反而对央视“蛮横无理”的做法表示反感。“如果一个地方财政损失1个亿,那对当地将是多大的损失,可是央视大火一下子烧掉了这么多个亿,怎么‘两会’上竟然没有一点声音呢?”张国勇的话引起了委员们的响应。

现场不少文艺界的委员表示,其实自己也准备写关于央视大火问题,以及要求央视大火处理透明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演员宋春丽表示:“央视大火损失这么大,必须给委员们做个交代!至少要向委员专题说明目前调查的进展,起诉的步骤以及善后的措施。”

2009年4月初,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监察部、***安监总局、审计署、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电总局等八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央视对大火事故展开调查。

2009年5月16日,61岁的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被宣布免职。

2009年12月19日,***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披露,央视大楼火灾事故调查已经结束。调查报告已经上报国务院等待批复,一经批复即向全社会公布。黄毅称,经过对大火现场的勘察,对涉案当事人的询问以及相关专家的模拟实验,调查组完成了对事故的定性,对于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于大楼是否能够修复使用也提出了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黄毅说,调查报告可以确定的是,央视过火楼不会拆除,将修复使用。

央视大火之后,央视新址的前途也变得扑朔迷离。于2005年4月28日开工建设的央视新址,投资由***计委批复的76.66亿元一增再增,总计投资近200亿元。火灾发生后,徐威等多名工作人员被捕,央视新址建设一度停滞,至今,搬迁新址时间表依旧遥遥无期。

与此同时,央视大火案进入司法程序,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检承办。检察机关曾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因是大火导致损失情况缺乏鉴定结论,而有关损失情况是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

在历经漫长的等待后,公众需要的是一个严谨透明、具有说服力、经得起历史考验的调查结论和一个公正合法的处理结果。

央视大火周年祭第二天,2010年2月10日,经国务院第99次常务会议同意后,***安监总局公布了央视新址文化中心“2·9”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次日,***安监总局在一份文件中认定,“2·9”事故发生除直接原因外,还有六大间接原因。

公布的失火直接原因是:央视新址办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在施工工地内违法组织大型礼花焰火燃放活动,在安全距离明显不足的情况下,礼花弹爆炸后的高温星体落入央视文化中心主体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裸露的易燃材料从而引发火灾。

当天,新华社援引国务院批复的央视大火调查处理结果称,这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共有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追究,央视新址办被罚款300万元。

在问责名单中,包括原央视副总工程师、新址办主任徐威在内的44人,被移交法办;另有27人受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已卸任的赵化勇被处以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央视副台长李晓明则被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而公之于众的530余字事故处理结果中,对火灾发生的详尽原因、相关人员对应的责任、失火大楼安全评估等未予详述。

大火过后,最坏的结果可能是大楼的主体建筑进行拆除。那么,带来的损失会达到100%。而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消息:大楼已经上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期到2009年6月。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保单中,规定了由“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是可以免予理赔的。最终由谁为这场大火买单,谁也说不清。

可以肯定的是,这场大火带来了一个沉重的经济包袱。

出人意料,徐威当庭大祸独揽

2010年3月23日早晨,3辆囚车将羁押1年多的19名央视大火案的被告送进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另外2名被告之前已取保候审。央视大火案由此一审开庭,庭审持续至3月25日中午1点左右结束。

由于此案关注度高,被告人数众多,涉案的21名被告人及其家属一共聘请了33名辩护律师,阵容非常强大,除了为李庄案和黄松有案辩护而名震一时的高子程律师外,还有为文强辩护的杨矿生以及“人肉搜索第一案”的代理律师张雁峰等知名的刑事辩护大腕律师。

第一个走上被告席的是徐威。

徐威的最后职务是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兼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

在担任新址办主任之前,徐威在央视任职近20年,一直担任技术人员,曾多次参加央视的大型宣传节目和重大报道活动的技术方案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徐威1959年生于北京市,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分配到中央电视台工作。徐威从1985年2月任央视播送部控制二科副科长,之后一路升迁,1988年3月任播出控制二科科长,1992年10月任设备科科长,1994年6月任技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自2000年12月起任技术管理办主任。2005年5月开始任现职。

为何新址建设没有让基建处或者后勤部门主抓,而让一个技术负责人牵头?据有关媒体报道,原因之一可能是徐威与央视一位领导是大学同学,关系密切。而在周围人的印象中,徐威为人灵活而豪爽义气。

徐威被刑拘后就聘请了著名律师高子程,也就是李庄案中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律师在接手此案之后,曾就责任归属提出三点法律意见:一是此工程是否交付,若未交付,施工方是否承担责任;二是当夜燃放烟花,是徐威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三是烟花公司在A类烟花的运输与燃放过程中是否担责。

检察机关认为,徐威为火灾事故主要责任人,三湘烟花公司的刘发国、最后点燃烟花的央视新址办原副主任王世荣等被告人为火灾事故直接责任人。对于火灾事故的社会危害,在法庭上公诉人指出,除了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外,大火还导致央视新址延迟交付、巨额的维修费用,以及周边居民的恐慌。中央电视台是中国***的***级电视台,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形象,央视新址大火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1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时,不少被告人见到旁听家属时流下了眼泪。

徐威第一个受审。“你对起诉书指控有异议吗?”审判长问。徐威表示没有异议。随后公诉人开始对他进行讯问,50岁的徐威嗓音浑厚,回答时语气平稳,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一直非常配合。

对于元宵节烟花燃放的决策过程,徐威当庭承认此事未经新址办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是他一人做主决定的,未向台里汇报此事。徐威在法庭上依然称:“我们就是吃个饭、放个花,就像朋友吃饭,我觉得没必要上报。”

徐威承认,放花的时间是自己定的,选新台址燃放也是自己定的。尽管认罪,徐威仍进行解释说:“我认为这是职务行为,并非我的个人行为。”他说,自己将联系烟花的事委托给沙鹏办理,对于资质等细节问题并不知情。

徐威当庭称:“主要都是我的责任,我愿为此承担责任!”此外,徐威当庭还主动“揽责”,对于其他被告人往他身上推责,他概不否认。徐威说道:“假如他们认为自己无责任,我有责任,那我概不否认。”

最后,徐威对导致惨痛代价的这场大火总结说:“我觉得,这是一件不该发生的事情,代价十分惨重,我十分痛苦。这事的发生,我应该承担领导责任。我没有考虑***的利益,对于部门的小利益考虑得太多……综合来讲,我没有做到我应该做的。”

高子程律师在法庭上表示:其一,因为徐威的行为不符合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中的任何一个范畴。其二,徐威作为央视新址办负责人,已经采取了大量安全保护措施以及尽了应尽的注意义务,不存在过失。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燃放作业单位负有申请报批义务,是由于三湘烟花公司未报批且未告知徐威需报批。烟花公司刘发国明知安全距离不足而进行燃放作业,徐威对此并不知情。高子程还认为,施工方有责任承担消防义务,大火的发生是各个环节失误的综合结果。

法庭上,沙鹏的律师张雁峰为沙鹏作了轻罪辩护,他在法庭上说:“由于徐威的身份关系不便于跟李小华等人直接联系,所以便把朋友沙鹏当做了中间人或者说桥梁。同样,刘发国和李小华等人有什么要求也是通过沙鹏联系徐威。由此可以看出,在整个案件中沙鹏只是一个上传下达的‘传声筒’,没有决策权、实施权等权力,也没有任何利益。因此沙鹏不构成犯罪,不过由于沙鹏本人已经认罪,所以即使构成犯罪,也应当从轻判处。”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包括三湘烟花公司股东刘发国等其他涉案的被告人大多数人表示认罪。但最后点燃烟花的央视新址办原副主任王世荣却喊冤不认罪。他说,原定点火人为徐威,当日徐威点燃了火炬,但在手持火炬的瞬间,因腿脚不便他突然转交给了王世荣。王世荣虽感到意外,但也并未多想,接过火炬点燃引线。王世荣认为,自己并未参与整个策划过程,最后的点火行为纯属阴差阳错。

在所有被告人中,54岁的刘桂兰是***一个没有到过央视工地的人。她牵涉此案,只因为刘发国将烟花存在了她单位的仓库。

事发当晚,刘桂兰人在河北省家中,她的家人说,刘桂兰是典型的“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检方对刘桂兰的指控很简单,2009年2月间,刘发国委托物流公司将烟花及燃放设备运至河北省,存放在刘桂兰的仓库内,该仓库仅具有储存C级烟花资质。法庭上,刘桂兰没有否认这一点。不过她在回答律师提问时明确表示,她根本不知道刘发国存在仓库的烟花是要运往央视的,更不知道那些烟花会点燃央视大楼。

整个庭审过程非常顺利,大多数人都表示认罪伏法。但几乎没有人当庭反省自己,应该意识到烟花这一危险品进入新址工地属于违反最基本的规定。作为直接决策者的徐威,虽然承认自己放松了安全要求,但当庭也几次强调,他决定燃放烟花只是为了部门娱乐,与工作无关。

一审判决,多人领刑少数上诉

2010年5月10日,备受关注的央视大火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首批21名被告均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3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徐威获刑最重,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威在任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期间,擅自决定于2009年2月9日晚组织在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施工区内燃放烟花,并指派央视新址办综合处的被告人邓炯慧等人负责筹办工作。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被告人沙鹏受徐威委托,与被告人刘发国、李小华、宋哲元共同商定由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提供包括礼花弹在内的烟花及燃放等工作。期间,刘发国、沙鹏、李小华、宋哲元等人由被告人耿晓卫带领进入央视新址工地,实地选择燃放地点,经徐威同意后,确定在文化中心建筑西南侧燃放。后耿晓卫将燃放所需材料告知央视新址办工程处的被告人胡德斌。胡德斌即按照徐威的指示通知中建央视新址项目部的被告人田可耕、陈代义协助办理燃放准备工作。

2009年2月,被告人刘发国委托湖南省浏阳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汽车将用于央视新址燃放的A级烟花及燃放设备从湖南省浏阳市运至河北省永清县,存放于由被告人刘桂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永清县供销社鞭炮日杂经营处仓库内,该仓库仅具有储存C级烟花爆竹的资质。刘桂兰发现该违规情况后,仍予默许。

2009年2月6日,被告人刘发国、曾旭等人在被告人沙鹏的带领下再次进入工地查看燃放地点,并向被告人陈代义提出解决燃放烟花相关问题。陈代义即予以协助并联系中建央视新址项目部的被告人李俊义安排烟花进入工地事宜。经李俊义同意后,次日,刘发国伙同被告人宋哲元、薛继伟、张炳建等人,用汽车将烟花自河北省永清县供销社鞭炮日杂经营处仓库非法运至央视新址工地,后由曾旭等人进行烟花摆放、填药、连线等工作。

2009年2月9日,被告人胡德斌按照被告人徐威的指示通知被告人田可耕及城建央视新址承包部的被告人高耀寿做好燃放烟花的安全工作。田可耕、高耀寿即分别通知被告人李俊义及城建央视新址承包部安保部的被告人陈子俊安排当晚燃放活动相关准备工作。陈子俊向城建央视新址承包部安保部负责人被告人刘军汇报此事后,刘军未对违规燃放予以阻拦。当日,被告人戴剑霄按照被告人邓炯慧的指示,为燃放活动布置了相应的准备工作。被告人高宏作为央视新址办下设安全生产监督组组长,在得知要在央视新址工地内燃放烟花后未予阻止。

2009年2月9日20时,作为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的被告人王世荣启动燃放活动。烟花燃放至20时15分许,礼花弹爆炸后的高温星体落入文化中心主体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裸露的易燃材料引发火灾。火灾造成1名消防队员因烟雾吸入性窒息死亡、8人受伤(其中包括6名消防队员、2名施工人员),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万余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1.6亿余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威等21人目无国法,违反爆炸性物品管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重点工程施工工地燃放烟花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上述21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均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沙鹏、张炳建具有立功情节,可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陈子俊犯罪情节轻微,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具体判决如下:

徐威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有期徒刑7年

刘发国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股东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李小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原副总经理有期徒刑6年

宋哲元农民有期徒刑6年

沙鹏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曾旭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礼花线技术员有期徒刑5年

王世荣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高宏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田可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副经理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高耀寿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副经理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胡德斌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处副处长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有期徒刑4年

耿晓卫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技术处副处长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副经理有期徒刑4年

薛继伟无业有期徒刑4年

邓炯慧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副处长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副经理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李俊义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安全部副经理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刘军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负责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张炳建无业有期徒刑3年

陈代义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总承包项目部装饰部副经理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戴剑霄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保主管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刘桂兰河北省永清县供销社鞭炮日杂经营处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陈子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干部免予刑事处罚

“央视大火案”5月10日一审宣判后,原中建公司央视新台址项目部安全部副经理李俊义等5人提出上诉。而徐威明确表示不会上诉。

李俊义的代理律师表示,李俊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而第一被告人徐威获刑7年,从在实践中起到的作用来看,体现在判决上刑期没有拉开,而李俊义在整个事件中是按照惯例签字,主观故意的成分较少,希望能够获刑3年以下。

此外,一审获刑5年6个月的原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沙鹏、获刑6年的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小华、获刑3年6个月的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负责人刘军和获刑4年6个月的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宏也表示上诉。

集体无意识,刑事追责未消疑惑

法院的判决已经对这场大火作出了结论:部门领导为热闹擅自决定放烟花、多个责任单位和个人无人质疑烟花公司资质、危险品进工地被大开绿灯、交警的劝阻被回绝。

也就是说,这场大火虽因烟花而起,但实为人祸。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真实而且能够服众的结论。但在这个众人期望的判决中,央视大楼一把火并没有像很多媒体和民众期望的那样“烧出渎职和腐败”,而仅仅被认定为一起责任事故,尽管其中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尽管21名被告均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3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是,这次以“小人物”为主的刑事追责,未能消除公众的疑惑,却让舆论质疑问责本身的公正性。有媒体认为,被告人中为什么没有更高级别的官员出现?为什么这些小人物被控的***罪名是危险物品肇事罪?为什么不涉及贪腐或者工程质量问题?

尤其是被媒体广为报道的一个细节,是查出在这项号称价值百万元***的烟花采购中,有大约10万元***的好处费。甚至有的媒体称,徐威在被调查时交代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超越了简单的火灾渎职行为”,其中涉及央视新址建设工程招标的经济问题。

火灾之后,央视新址工程的质量问题被认为是大火蔓延的“帮凶”。据国务院通报,央视大火发生四大原因之一,包括“有关施工单位大量使用不合格保温板”。这把大火除了被无休止地延展到央视新址工程的所谓“经济问题、贪腐问题”。甚至还有媒体搬出***安监总局在相关文件中认定,央视“2·9”事故发生除直接原因外,还有六大间接原因。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对央视新址办工作管理松弛;文化中心幕墙工程中使用大量不合格保温板;监理单位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采购监理不力;有关材料生产厂家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保温板;有关单位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不到位。

还有媒体把被判刑的21名被告人分为“三等人”。其中,徐威是造成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刘发国、王世荣等12名被告人(包括5名央视员工和两名施工单位项目副经理)被列为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余下8人被控“导致火灾发生”,包括了多名事先并不知情的参与烟花运输的农民、烟花仓库主人及无业人员。

由此,很多媒体对于抓捕人员众多,提出了刑事问责范围扩大化的质疑。而对徐威在法庭上表现得非常“有担当”,数次劝说同案人员认罪伏法的情节,也有人质疑是“大祸独揽”,认为这个案件比较奇怪,尽管很多被告对指控有异议,但在最后陈述时,没有人明确表示不认罪,只是说“很痛心”或者“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的公正裁判”。

除了媒体的质疑,网友的观点更加激烈,有网友公开发帖称:央视大火案将会为反腐倡廉点起熊熊大火!

央视的一把大火,激起民众幸灾乐祸看热闹的反应。好事者展开想象的翅膀,恨不得揪出一大串儿贪官才过瘾,而令各方甚为敏感的是,无论是民众还是媒体,此时都表现出强烈的“集体无意识”,对于火灾普遍流露出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态。

“集体无意识”作为一种典型的群体心理现象无处不在,并一直在默默而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思想和行为,很多人成为了集体无意识的牺牲品。尽管民众无法***地认定央视大火的责任人是谁,但经验告诉他们,必须有人为这场冲天大火负责,必须有相关责任人以牢狱之灾来平息普通民众心中的怒火。

民众是那些只见海面浪花而无视海底潮流的观海者,当海面风起云涌,这时候无论司法手段还是媒体舆论都很难让人信服,大家都会认为海底一定是暗流涌动。所以,当有关各方异口同声地宣称央视大火是一起“责任事故”的时候,集体无意识却让很多人误以为这里面肯定还掩藏着很多“重重内幕”。

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央视是第一喉舌,第一强势媒体,第一垄断媒体。

在此之前,对于央视人们早有颇多非议。央视的问题就在于,央视既是中国***级综合电视台,又是承担政教宣传使命的事业单位,这是它享受财务特权的法理所在;同时央视又是文化企业,按照市场机制播出节目,既掌握话语权又大把地赚银子。这样一个夹杂着特权的“一家独大”的媒体,自然招致了很多人的眼红甚至仇视,所以一把大火首先来自“特权烟花”,由此引发的震荡不能不让人欷歔。

这是充满悲情的解读,黯然而悲观,甚至包含着宿命的绝望。当然,央视这起火灾之所以有解剖的必要,是我们不能把其当做一个孤例,有关各方应该从中得到教训和经验。

央视大火之后,人们普遍的反应是幸灾乐祸。有关各方其实早已很明显很迅速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最开始的时候要控制一下,不能让这种情绪蔓延开来。而各新闻媒体只登新华社的通稿,实际上对公众的交代是不够的。

显然,这种应对策略忽视了网络社会的特性,对于影响如此巨大的一场大火,对于集体无意识下的幸灾乐祸,应该还有更多更好的应对方式。

鲁迅说喜欢看热闹是中国人的劣根性造成的。其实,全世界人民都有这个臭毛病,只不过是中国人口密度太大了而已。既然知道了旁观者效应,那么就不要再继续旁观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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